一切为了逻辑:智人开始进化_第一百一十一章 一切为真理让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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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一切为真理让路 (第2/3页)

持邪恶。”

    老爷子说:“一切邪恶都必须为真理让路,为此,必须树立真理绝对优先的观念,不仅不能阻碍真理,甚至不能可能阻碍真理,否则,就不是错误的问题,而是死有余辜的问题,因为世界上不可能存在比与真理为敌更严重的罪行,无论是有意为敌还是无意为敌。”

    阿正说:“无知、愚蠢不是无罪的理由,尤其是自己有推理能力的情况下。所以,智力低下的动物可以无罪,人只要不是弱智,就不能以无知作为犯罪的借口。可是,绝大多数人因为自己不愿追求真理,就愿意原谅不追求真理的行为。”

    我说:“罪行的严重性的分级也应该用逻辑划分。如果直接侵犯真理的发现、传播、实施是最严重罪行,可能侵犯真理就是次一级的严重罪行。一个人不愿追求真理这本身就可能侵犯真理的发现所以是必然合乎逻辑的犯罪。伤人的罪行是因为它可能侵犯真理,而不是因为伤人,否则,为什么能伤害坏人、如何认定坏人就会成为问题。既然犯罪是有衡量标准的,侵犯正确的犯罪标准就必然是比犯罪本身更严重的犯罪。可能侵犯真理还可以划分大范围地侵犯和小范围地侵犯,前者侵犯的可能性更大,预期价值更低。这包括提出、通过、实施那些限制思想、言论自由的法律。在某时某地侵犯真理则属于小范围的侵犯。”

    阿梦说:“和平、丰衣足食的价值并不是拯救生命,至少不是拯救一心满足利益的动物,而是让更多的人追求真理,不用为思考的延续性担忧。当然,由于信仰的原因,和平、丰衣足食其实很难达到有利于价值的效果,反而主要有利于利益。所以,这类拯救生命的善的价值并没有多少,毕竟,即使在战争、瘟疫时期,只要信仰正确,仍然是可能发现真理的。”

    老爷子说:“我模模糊糊地记得,曾经有真理的发现者列举了自己发现真理过程中遭遇的各种罪行,都是这类不利于研究、传播真理的错误,要求涉事各方道歉。结果,由于涉及的人数众多,甚至很多支持邪恶法律的议员位高权重,他的要求受到了嘲笑。过了几年,他要求对这些人罚款,自然也不会有人关注。又过了几年,他要求将这些人判定有罪、囚禁。这次,也许是受到了经验的影响,所有人都嘲笑他,说根本没有这类的法律。结果他给出了历史上很有名的一段推理:‘无穷大价值的存在是美妙的,对灵魂极为有利的,但是,也会有无穷大的烦恼。只要存在极少量的无穷大价值,就不仅不能压制,甚至不能让任何人敢去冒险压制,即不能压制可能的无穷大价值。无穷大价值高于一切,包括法律、生命在内。如果法律不能惩罚侵犯无限大价值的罪恶,就必须有法律以外的方法。既然这个社会都是坚定的经验主义者、功利主义者,为了让一切邪恶为真理、正义让路,就必须杀一儆百,让所有人学会害什么都不能害真理。’为此,他向全社会发布了必杀令,要求尽力诛杀这些曾经犯下无限大罪恶而又拒不认错的人,而且,今后的认错已经无法被接受,因为很难分清那是否是真正的认错。”

    阿正赶紧问:“后来呢?”

    老爷子苦着脸说:“我不知道啊!我只知道我很愿意杀掉那些混蛋,逻辑生物也都认为那是些混蛋。”

    “这故事太让人难受了!”阿正两手一摊向后靠去,幸亏阿梦眼疾手快将他抱住。

    阿梦说:“你应该想的是故事背后的教育意义,而不是故事的结果。我也不知道这么做对不对,效果好不好。如果要是我,我宁愿强迫这些罪犯学习逻辑推理,这有利于让这些人成为有价值的人。但是,我不会低估那个真理发现者的推理能力。在社会的转折时期,这种极受关注的行为确实有多方面的价值:很可能让很多人成为有价值的人,有助于让这个社会大幅减少功利主义、经验主义,大幅减少邪恶法律的危害,减少法不责众的危害,甚至对制订邪恶法律起到威慑作用。更不要说他前面的道理讲得很好:在真理面前,一切妖魔鬼怪都给我滚开!”

    说到最后,阿梦身上爆发出一股惊人的气势。我不知何故突然间想到了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不禁摇头感叹思维方向的诡异莫测。

    阿正说:“可是,对于那些犯下无限大罪孽的人来说,这种法律以外的惩罚堪称无妄之灾,法律之所以要有明确的条文,部分就是为了提高人生的可预见性。”

    我说:“那么,真理的发现者就应该预测到真理可能处处受难?真理的发现、传播、实施都应该时刻防备着数不胜数的无妄之灾?一个社会,究竟是应该保护人,甚至是那些相信自己是身体的人,还是应该保护正义、真理?现在,真理面前各种牛鬼蛇神当道,真理应该预测到这一点?这些牛鬼蛇神反而不应该预测到自己可能被消灭?”

    阿正一时张口结舌,就回到了初衷,“我们现在能不能讨论一下我的问题,像我这么好学的人现在可不多见。”

    阿梦说:“不能因为你有问题就决定了我们的话题。正常的思维只有价值最大原则,即用固定的时间、精力、能力创造最大的价值。当然,这个时代的主流观点是不正常的,而且是由无数个不正常的命题组成的:主流观点认为最大价值原则不正常,而且这种主流观点是正常的,这种主流观点是正常的观点还是正常的……”

    我打断了她构造无限推理的乐趣,“所以,即使某个课题有价值可以挖掘,只要有了成本更低、价值更大的推理方向,就可以放弃、转向。哪怕一个问题有很大价值、容易取得突破,都可能存在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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