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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第三节 茶马古道 (第3/5页)
好告知你。” 林森:“三岩地区的恶劣自然环境,以及生存在这样的环境中,在与生存环境挣扎的同时,更进一步恶化了其生存壮态的强悍民风,使三岩地区出现了,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帕错’。可。‘帕错’是啥意思?直到现在我还没弄懂?” 老头儿:“‘帕’在藏语中,指父亲,‘错’指集团,所以,帕错意指‘父系集团。” 林森:“在这个集团中,男女是如何分工的?” 老头儿:“如何分工,我还真闹不清。可,我知道,在同一个‘帕错’内,男人被称为‘措巴’,就是帕错成员;女人被称为‘纳加’,意为‘手上的东西’。” 林森:“手上的东西?那是指啥?我咋不明白呀?” 老头儿:“哈,哈哈。我告诉你这老实人吧。纳加意指男人的附属物,不算帕错成员。” 林森:“这种集团,实属罕见?你再讲讲集团里的组织结构,好让我写一篇这怪异的集团,让世人见识见识。” 老头儿:“这点小事儿,我还能满足你。可是,若说大事,我可理不出个头绪?” 林森:“你尽管说你的,我自管记笔记。整理后就是一段神秘的历史。” 老头儿:“你的意思是让世人了解这稀奇?同辈的男人皆为兄弟,小一辈的都是子女。没有男孩或男人亡故的家庭,不能给女儿招女婿。” 林森:“这为什么?是一种特殊的风俗规矩吗?” 老头儿:“这种家庭被称为‘绝户’,其家产在家人亡绝后,归帕错所有。” 林森:“这在外人看来不可思意?那怎样区分帕错之间的成员呢?” 老头儿:“每个帕错成员,都有本帕错的鲜明标记。” 林森:“那是什么标记?好区分吗?” 老头儿:“这你不用cao心?上辈儿早已立下了规矩,一代一代地往下传下去。如次登巴错的人留八字胡,次仁帕错的人头发上扎红绸布条,益西帕错的人,其鞋带与众不同。” 林森:“那他们每个成员有什么义务?有什么分工?” 老头儿:“每个帕错都有义务,那就是为本帕错的利益赴汤蹈火,绝不能临阵逃脱,若有逃脱者,砍手剁脚让他生不如死,或自生自灭;若在外面浪荡时,不得在外面做有损帕错尊严及声誉的事。” 林森:“都哪些事儿做不得?” 老头儿:“我举例说,比如,虽然外出可以抢劫,但不许外出乞讨。” 林森:“这制度真莫明其妙?抢劫之事儿(罪)还大不过乞讨?你不说,外人谁会知道。” 老头儿:“这个族规还真是玄妙,一般外人都不知道。比如,不准偷盗,或强劫本帕错成员的财产。” 林森:“这倒不难理解,啥事儿都不能窝里烂。” 老头儿:“你看问题不偏面儿。比如,不得泄露帕错内部的机要事宜等。” 林森:“那还有啥非同寻常的族规?” 老头儿:“每逢年过节,在有山神的地方,本帕错的成员一同熏烟祀神,喝酒盟誓。” 林森:“那都举行什么仪式?” 老头儿:“在三岩地区,无论是统一标记,还是严格仪式,均使三岩男人牢固筑起自己的‘社会堡垒’。” 林森:“这种社会堡垒何等性质?有何意义?” 老头儿:“这种并非完全由血缘关系构筑成的‘社会堡垒’,若遍布三岩地区的大小碉楼,同样也用于防犯外人的抢劫与仇杀?” 林森:“这是组成了一个社会大家,将每一家每一人的共同利益,捆绑在一起,形成一个共同称担责任的大集体,一但遇事儿,大家一起御敌,保卫家园。” 老头儿:“这规矩虽然与大家都有牵联,但是,也正因为帕错的存在,三岩人因血亲复仇的事例,举不胜举,争夺土地以及婚姻纠纷而引起的诸多争斗,自然比单纯的个人行为,或家庭行为更激烈,更持久。” 林森:“那么,这种种族土地利益和婚姻矛盾的冲突仇杀的械斗,啥时候是个头?” 老头儿:“三岩有句谚语:牛尾长了,到春天是害;纠葛久了,对自己是害。” 林森:“那怎么办哪?” 老头儿:“要想化害为利,保护自己。那就得赶快想办法。但越是要快刀斩乱麻,越是给自己招来更多的麻烦,害处越大。” 林森:“那是为啥?” 老头儿:“据传,跌尔帕错与穷达帕错,打冤家曾持续百年之久,其间因械斗死伤几百人之多。而阿苏帕错和甲曲帕错,长达五代人的血腥仇杀,在停歇数十年后,又因一桩退婚事件,再度爆发。” 林森:“最后结果是啥?” 老头儿:“阿苏帕错的扎西多吉,心中有一口气,一把火烧死了甲曲帕错的日久全家。甲曲帕错的四个男人,杀死了阿苏帕错的一个男人,而且还严重违背三岩不伤女人的习惯,用刀子割了扎西多吉meimei的鼻子。” 林森:“事情闹到这种地步,他们怎样处理?还打冤家吗?还是用别的办法?” 老头儿:“在三岩,结束帕错打冤家的办法,通常是给赔命钱。如果是故意杀人,而且本帕错也愿意给受害者家庭赔钱,那么这笔钱将由各帕错成员分摊。” 林森:“具体的程序怎么办?” 老头儿:“说道这儿,拿到赔命钱的帕错,按规矩将它分成两份:三分之一给受害者家庭,三分之二由其余帕错成员平分。” 林森:“假如有人不愿接受怎么办?” 老头儿:“如果受害一方不接受赔命钱,那么,这样的打冤家,就要累世累代打下去。” 林森:“这不是没完没了了吗?难道地方就没办法制止了吗?” 老头儿:“我只知道,昌都地区对夹坝抢劫有民间习惯约束。” 林森:“应该约法三章,对打砸抢劫有章可循。可我不知具体办法是什么?” 老头儿:“其处罚规则是:一是,抢劫并造成他人死亡者,对凶手抽筋,砍手;二是,抢劫未造成他人死亡,只造成他人轻伤者,凶器予以没收,所抢财物退还原主,没收家庭财产,并鞭笞200下;三是,在实施抢劫财物时,被抢者因防卫,而当场打死抢劫者不赔偿命钱,若抢劫者被当场抓住,则用湿牛皮裹住,在烈日下晒干后,投入河中溺死。” 林森:“这溺死可是严利的,可也是残忍的。就是连中世纪残酷的欧洲人,也想不出这种令人不可思意的刑具。刑惨之极,不可思意?” 老头儿:“虽然有这种严酷的处罚规定,但对隶属于昌都的三岩地区根本不起作用。尽管昌都是离三岩最近的,一个政权中心及宗教中心。但还是鞭长莫及,管不了那里,调停不了那边的怕错纠纷。” 林森:“那么说就无人过问?” 老头儿:“也不尽然。不过,有时,三岩人会采用神判方式了段纠纷。” 林森:“那是一种怎样的神判之法?合理合法吗?” 老头儿:“这种神判方法,那有什么理法?全凭听天由命啦。” 林森:“那你讲讲吧?” 老头儿:“其实,那神判法官是一枚骨质骰子,通常纠纷双方,当众投两此骰子予于决胜负。” 林森:“这种赌注形式的方法,实在有失公正?” 老头儿:“那也是没办法的办法。第一次是试投,第二次才见分晓。” 林森:“这种判断,我还是第一次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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