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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助长邪恶的利率 (第2/3页)
能说得上精度越来越高,但是理论仍然不是收敛的,就像广义相对论和牛顿力学完全是两个不同的理论,而且,在解释自然规律、宇宙的意义方面,更不是收敛的;在人文科学领域则是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收敛。” “受过科学教育的人、有良好修养的人认为没受过教育的人愚昧,其实,这纯粹是五十步笑百步。否则,可以试着从自己的观念中列举几个必然正确的观念、知识,即使是亿万年后仍然会被人类相信的观念。对绝大多数人而言,一个都不会有。至于你,由于小时候受到的教育和理想,你很希望自己成为科学家,但是你不能算是科学家,因为你的机会主义实在太灵活,你所受的科学训练没有束缚住你,你对经验证据、科学实验的信仰远远不像是个科学家。” “由于伟大科学家都有多项重要发现,也由于同时进行多项研究的方法,我一直认为发现的数量很重要。看来,我是被误导了。同时进行多项研究主要不是为了增加成果数量,而是为了通过各项研究之间的协作增加正确率。当然,同时进行多项科学研究未必能起到这种作用,只有关于真理的多项研究才能必然改善正确率。正确率、价值、正确成果的数量,这三个指标是同步变化的。提高一个指标有助于提高另外两个指标,一个指标做到最好另外两个指标也会做到最好。” “一个信仰不能从合乎本信仰的证据中挑三拣四。所以,对正确的信仰而言,必须所有合乎信仰的证据都是合格的证据,这就是正确率的保障。反过来说,一种信仰、研究方法不能保证合乎自身的证据、研究成果必然正确,就不可能是正确的信仰、研究方法,而科学研究不可能保证研究成果的正确性。如果说自然科学领域的经验还能以这些经验满足尽量合乎逻辑的原则而有价值,今后关于人类的学术研究必须禁止列举经验、数据。即使人类以后取得了很大进步,甚至成为了逻辑生物,仍然不能保证一切经验都达到了尽量合乎逻辑,以经验为证据、基础的研究就很可能创造或支持邪恶。” 今天的阿梦状态火爆,我有些跟不上,就试着进入我比较熟悉的领域,“有一点我要强调一下,我不是很机会主义,我只是在不同的条件下用不同的原则。” “科学都讲求条件,所以,当今人类根本没有无条件的知识。但是,如果条件真的是研究必不可少的条件,真不知道最初的条件是从哪里研究出来的。当然,无条件的真理必然能推导出很多有条件的定理,但是,显而易见,随便制订一个有条件的规则,成为真理的推论的可能性是无限小的。” “我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我没有严格地遵守当前的任何规则,但是,并不是说我不愿意遵守一切规则,只是因为我不相信当前的一切规则。” “你相信你只是灵魂,也没见到你真正执行。” “还能不能好好说话!阿大不要说阿二!你恪守的原则中也不乏错误的原则,这有从众的原因,甚至不乏利益的原因,就像你的自尊心。我认为,我们之间的差别在于,你愿意遵守那些对利益有限制作用的原则,我则愿意遵守对利益有利的原则。但是,并不是限制利益的原则就是正确的原则,对利益有利的原则也不是都是错误的原则。我们都认识到传统不对,但是,你却遵守着不少传统的原则,只是在梦想的未来中寻找替代品;我不恪守任何传统的原则,却从脚下开始寻找替代品。按照传统观点,你那是逃避现实,我才是脚踏实地。当然,我不会得出这么弱智的结论。我只是强调,我的违反是一种方法,可以称为试错。我放弃规则和罪犯放弃规则有着本质的差别,我希望找到更好的规则甚至是真理,而不是为了个人利益。你不能分清试错和犯罪,所以,不敢违反一切传统。” 她拍拍我的脸,“别那么急着贴金,撕下来会疼的。” 我愣了一下,“我有时会自觉不自觉地会美化自己。但是,不能因为我有时会为了私利而放弃原则,就认为我都是为了私利而放弃原则。在放弃原则的各种动机中,好坏并存。这是有趣的问题。一个人的行为中只要有一小部分是正确的,可能就很不错,这里不能过分追求完美。例如,智人的大部分行为是为了rou体的满足,但是,只要有一小部分是在追求真理,就算是有意义的人生。同样,我有很多时候为了私利放弃原则,但是,只要有一部分是为了寻找最好的原则,就是很有价值的人生。” “不可能!任何罪犯都能说自己在寻找真理。” “那就要增加一些标准,比如找到真理。但是,似乎也不行。不可能有罪犯不抓却等着看他能不能发现真理。这和革命者总是被镇压是一个道理,不合理,但是又难以避免。经验主义、结果论在这个问题上是无能为力的,所以,我也无法证明自己究竟是在试错,还是为了利益放弃原则,似乎只能从灵魂里究竟在干什么来判断。” “你虽然很现实,但是没作假。” “毫无疑问,你这几天也不是假冒的现实主义者。” 她饶有兴趣地寻找我哪里的rou能旋转一百八十度,“我认为你更接近于极端的现实主义者,其结果就是不择手段。虽然这很激进,但是,既然真理确实很遥远,倒也无可厚非。不过,你放弃原则也不是没有抵抗的。” “违反原则也应该有原则:越是相信的原则,越不应该违反。我虽然没有做到这一步,但是,相差并不远。你也不敢说比我更接近。我比你更容易抛弃现实社会中的错误原则,但是,也更容易违反一些正确的原则。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比遵守几万几十万条规则的智人强得多。滑稽的是,智人对很多规则并不清楚,却因为害怕惩罚而遵守,就像是那些法律条文。智人不仅遵守这些条文,甚至,由于并不清楚条文的具体内容,对自己施加了比条文更严格的限制。” “智人不敢违反很多错误的原则,这样的人当然并不比违反这些原则的人更好。所以,罪犯并不比智人更邪恶。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同样是为了私利,杀死现在的人是重罪,杀死未来的人无罪。这不可能合乎逻辑。由于到处都是错误的原则,智人不得不遵守错误的原则,也就是不得不邪恶。在智人社会中生活,不邪恶是很有难度的,因为这几乎必然会被认为是邪恶。” “从纯逻辑的角度看,不择手段的合理性取决于目标是否有足够的预期价值;从结果论的角度看,还要考虑成功概率是否够大。这些理由都要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在完美社会中,大家都在追求无限大价值,规则也尽量为追求无限大价值服务,那么,追求无限大价值就不能成为违反规则的理由。如果在邪恶的社会中追求正义的目标,当背景都是追求有限大价值的时候,当规则不利于追求无限大价值的时候,如果要求自己不能违反规则,就会大大降低追求无限大价值的可能性。” “有点道理,正义不应该被自己捆住手脚,输给邪恶才是最大的错误,甚至是一种邪恶。” “在我看来,理想主义经常输给邪恶,所以不太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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